(六)促进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老年人婚姻、监护、赡养等家事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庭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各地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开展重大涉老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源头防控。
在国家开放大学搭建的“客厅”里,不少参观者被智慧书法平台吸引,忍不住也提笔练字。书写过程被记录并上传到云端,人工智能比对碑帖,不仅能逐字打分,还能作出笔法分析。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评估和统计调查,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地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压紧压实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切实把老年人权益维护好。
长春5月16日电 (记者 郭佳)中俄文化对话“书香传友谊”活动16日在吉林长春举行,两国文化学者、书迷等通过经典诵读、学术研讨、艺术展演等多种形式展开互动。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二是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同时,设立专章规定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家庭成员盗窃、诈骗、侵占老年人财物,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不同情形相应的责任和处罚,要求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受理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意见》立足细化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政策,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年人在每一项行政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大井巷社区紧邻解放碑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域,是上世纪80年代初建成的社区。如今,随着渝中区大井巷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这里设施陈旧、管网老化、配套缺失等问题得到解决,面貌焕然一新。“我们还盘活闲置资源,新增特色餐饮门店20多家,既方便居民消费,又吸引大量游客,激活了社区商业经济。”大井巷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谢正蓉说。